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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文工团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workercn.cn2021-06-16 10:05:55来源: 全总文工团

 

全总文工团2021年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全总文工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成立于1956年5月,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是全国工会系统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专业文艺团体。主要职责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用文艺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积极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党的工运事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下图,或附件1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考生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报名或填写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和附件3信息登记表,附个人照片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houY_8212@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24: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全总文工团负责。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总文工团网站公布。

  (三)初试。

  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复试。

  根据应聘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8:1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复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全总文工团网站公布。如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复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位、学历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全总文工团有权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其中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复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复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复试试题复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

  1.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全国总工会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试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经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全国总工会和全总文工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时需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招聘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个招聘流程中的各类考试、测评等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请广大考生勿信社会机构宣传,以避免个人损失。

  监督举报电话:010-68592023。

  本招聘公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全总文工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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